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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特设“教学型教授”岗位

2005-11-29

作 为什么科研好的老师就应该是教授,而教学再好的老师却因为没有“过硬”的科研成果而一辈子都评不上教授?近日武汉大学尝试为教学优秀的教师专门设立“教学型教授”岗位,以改变这种不公平状况、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据武汉大学教务部部长吴平介绍,目前除公共课部外,武汉大学其他院系几乎没有任何“基础教学型”教授。虽然学校在教授职称聘任文件中已将教授分为基础教学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研究型三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评上基础教学型的教授除了公共课部的老师外,大多会被教学科研并重型的老师“挤掉”,因为教学科研并重的指标更“硬”。

此次特别设立“教学型教授”岗位,在每年聘任的教授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名额,是为了给教学型教师提供一个单独的平台,鼓励教师专注于本科教学,力争成为教育思想家和教育艺术家。

“教学型教授”岗位聘任条件包括:近5年每年至少主讲两门本科生必修课程,或每年课堂授课不少于144个学时;在本专业领域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6篇论文(含两篇教学研究论文),以及个人获得省部级或学校教学成果奖、教材奖或在国家组织的学科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得优异成绩等。如果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同行专家及学生好评,发表论文方面的条件还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