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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指出:“创新型国家”具备四大共同特征

2006-02-26

不久前结束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召。那么,什么样的国家可以称之为“创新型国家”?科技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国家具备以下四大共同特征:

一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二是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大都在2%以上;三是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在30%以下;四是这些国家获得的三方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到世界总量的97%。

据了解,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众多国家在各自不同的起点上,努力寻求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道路。一些国家主要依靠自身丰富的自然资源增加国民财富;一些国家主要依附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和技术;还有一些国家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国际学术界把后一类国家称之为“创新型国家”。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目前尽管与创新型国家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但是特定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可能选择资源型和依附型的发展模式,必须走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的根本转变;使得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全社会的普遍行为;最终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