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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将进一步“简政放权”

2006-03-24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未来15年内,中国科学院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研究所的自主权。刚刚发布的《中国科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较长篇幅向人们描述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这一重要改革举措。

纲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院所两级事权,尊重研究所的科技创新自主权,保证其全面履行作为国家科研机构与事业法人相关管理职责。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研究所制度。

“要尊重研究所作为国家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自主权。尊重研究所在领域前沿探索、争取和实施各类科技任务、凝聚培养科技尖子人才、加强科学传播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和创造性。”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说。

据悉,中科院将进一步引导研究所加强战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凝练科技创新目标,积极建议和争取承担各类科技任务,有序推进科技布局调整,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今年将最大限度减少具体审批事项,切实尊重研究所的管理自主权。”白春礼说。

何为研究所的管理自主权?纲要对此给予了充分“阐述”:研究所可自主设置岗位,调整队伍结构,配置人力资源;可自主设置调整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自主建立研究所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联合研发组织;可自主确定内部经济管理制度,有效使用各类资金资源;可自主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的途径,自主探索加快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