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学科息息相关,随着“双一流”方案的实施,打造一流学科成为打造一流大学的不二法门。按照当下的思维逻辑,世界一流大学的建成取决于世界一流学科的建成,一流大学建设要以一流学科为基础,以一流学科为引领,应当把资源集中投入到一流学科的建设中,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因此,入选“双一流”计划的大学精心打造自己的一流学科,而具有“双一流”候选资格的大学也集中发展自己未来的“双一流”学科。一流学科成为大学的重中之重。但是,同样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德国却采用了不同的战略。德国的“卓越战略”并不看重学科,而是提出了“集群”的概念。“集群”和“学科”的两种进路有何差异与利弊?本文将从德国“卓越集群”建设的政策与理论依据入手,梳理集群的发展历程,并考察集群内部的学科布局与组织运行机制来探讨这些问题,为我国的一流大学建设政策提供参考。
一、卓越大学与“卓越集群”
众所周知,德国从2005年启动了创建卓越大学的“卓越计划”。迄今为止,德国卓越大学建设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为“卓越计划”(Exzellenz Initiative),分为两个资助周期(2006-2012年和2012-2017年)和三条资助路径(大学研究生院、卓越集群和未来计划),大学可同时在三条路径中提交申请。第二阶段为“卓越战略”(Exzellenz Strategie),该战略从2019年1月开始,将原有的三条资助路径转变为两条,取消了研究生院和未来计划,但保留了“卓越集群”(Exzellenz Cluster),同时新增“卓越大学”(Exzellenz Universitaäten)项目。与第一阶段不同,第二阶段只允许各大学在“卓越集群”这一资助路径中提交申请,并根据入选大学迄今为止在“卓越集群”上的总体表现,遴选出若干所大学,通过第二条路径(即“卓越大学”项目)予以重点资助。这一变化反映出德国卓越大学建设对“卓越集群”的重视,可以说,德国卓越大学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卓越集群”的建设。
在联邦与各州最初达成的《卓越协定》中,“卓越集群”被描述为“以项目为导向”,用于“促进顶尖科研”;该《协定》第4条规定,相关程序由德国科学基金会与德国科学委员会组成的“共同委员会”执行。该委员会在2008年的报告中将“卓越集群”定义为“在德国大学所在区位建立具有国际显示度和竞争力的科研教育机构,同时让科学相互联通与合作成为可能”,是“高校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显著提高高校形象,促进其确立发展重点”。从该定义可以看出,“科研教育机构”是“卓越集群”的基本形式,而高校在战略规划上“重点布局”则成为建设“卓越集群”的核心手段。迄今为止,德国“卓越集群”已具备一定规模,内部结构逐渐稳定,而“卓越集群”的分布情况也能基本反映德国“准卓越大学”的布局情况。下文将从德国“卓越集群”的政策与理论依据出发,探讨其建设的合理性以及在现实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卓越集群”的提出
“卓越集群”最早出现于“卓越计划”的讨论过程之中。当时的教育部长布尔曼在2004年提出了关于建设精英大学的动议(其目标定位为“加强高校与校外科研机构以及经济领域的联通”,让“科研回归校园”),这引起了各州的不满,因为联邦政府计划用2亿5千万竞争性经费建设顶尖大学,而同时却要削减拨付给各州的3亿4千万高校建设经费。对此,部分联邦州(比如巴伐利亚州)提出以“卓越网络”(Netzwerk der Exzellenz)的方式来资助大学里的“专业领域”,想避免出现以州立大学为单位的资助方式,因为这会导致部分州在资源分配中成为输家。德国文化部长联席会也认为,“竞争不应该发生在大学之间,而应该在院系和科学领域的层面”,并强调应让“科学集群(Wissenschaftlicher Cluster)在卓越网络中汇聚”。由此可见,在集群动议阶段,已出现聚焦学科领域的集群设想,各州可通过学科领域的合作来建立集群,这有助于打破以州为单位的资源分配方式。
同时,“卓越集群”概念的背后,还有一种改变大学与校外研究机构之间经费差距较大的考量。德国科学组织联盟(由德国科学基金会、德国高校校长联席会、德国科学委员会、马克斯·普朗克学会、莱布尼茨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赫尔姆霍兹协会七个组织共同建立)在2004年的决议中,从“高校作为教学科研的基础和中心”和“科学体系中最重要的会合点”出发,认为“高校需要特别的资助”,但前提是“高校与校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以及各组织专业强项的耦合”。基于此,该联盟从促进创新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建立作为卓越中心的科学和创新集群”。其理由是,“创新发生在教育、科学和经济活动的网络化过程中”,认为“实现科学卓越的竞争只能发生在科学领域的具体工作组合中,而且必须包括大学与院系之外的所有科研组织”,“通过建立基于主题的科学集群,把区域作为重点单元来发展,既是一条路径,也是一个目标”。由此可见,以大学为“会合点”建设集群,有利于形成推动大学发展的资源分配方式,同时也是激发德国科研领域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
“卓越集群”不仅是一种政策的方案,同时也具有理论的依据。“卓越计划”共同委员会曾引用德国科学研究信息与科研质量保障研究所(iFQ)对“集群”概念的论证。该论证采用美国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关于“集群”(Cluster)的定义,认为从理论上看,在全球化时代,“区位”(Location)本应不再作为竞争优势的来源,因为开放的全球市场、便捷的交通运输以及高速的沟通网络,允许任何一家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获得任何资源,但在实践中,区位依然很重要。他认为地方区域中的“集群”,即“特定领域内相互关联的公司和机构的地理集中”,代表了“一种思考区位的新方式”,而基于集群理念的“本地参与(engaging locally)”则有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因为“地域上、文化上和制度上的相似性”能为公司提供“特殊渠道、更亲密的关系、更好的信息、强大的动力和其他远距离情况下难以获得的优势”,而“竞争优势也越来越依赖于地方性知识、关系和动机”。
由此,地方区域中的产业集群越来越受到关注,而高校作为知识生产与布局的重要机构,也是地方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斯坦福大学在硅谷的产业集群、麻省理工大学在麻省产业集群中的重要作用。同样地,“集群”也作为一种“提高竞争力的模式”引起了高校的关注。德国“卓越计划”将集群建设引入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有意识地”在大学发展框架中要求和促进“地方性科研能力的整合”,在高校内部、高校之间、高校与校外科研机构之间建立“集群”。这可以理解为德国科研体系以高校为载体的内部结构整合,以提高高校国际竞争力。从现实发展来看,2016年德国“卓越计划”国际专家委员会(IEKE)在评估报告也指出,“尽管受到‘卓越集群’资助的高校在原则上可以和国内、国际的任何伙伴合作,但实际上主要出现的是地方性合作联盟”。这不仅反映了高校对于地方性“集群”的偏好,而且印证了一种可能性,即地方区域内竞争对手可以合作建立“集群”,亦即波特所言,“在越来越以知识为基础的全球经济中,空间上的邻近、地方性知识的聚集、竞争对手的合作文化在价值链上特别有意义”。
(二)“集群建设”的地位
从2005年“卓越计划”到2019年“卓越战略”,“卓越集群”的资助路径得以保留且历经了三次变更和调整。总体来看(见图1):第一,卓越集群覆盖的高校总数增长不多,但集群总数却大幅增长(约54%),录取率也增长了1.7倍,且原大学新增集群数也在增长。第二,原大学被撤销的集群数保持稳定,淘汰率略有下降(从前两期16.2%降低至后两期的13.9%);被撤销集群的大学多为单一集群大学,且大部分只接受过一期资助。第三,共建集群数量在第三期大幅增加,且多数共建集群的大学在前两期表现稳定且已有自建集群。以上发展趋势不仅表明德国政府对“卓越集群”的经费投入大幅增加,而且集群的增长(包括共建集群)也逐渐集中在较为固定的若干所大学,即出现“集群向大学集中”的趋势。
根据“卓越集群”的发展特点,可将其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常胜将军型”(N=13),即三期均受资助;第二类是“后来居上型”(N=8),入选第二期且继续受第三期资助;第三类是“东山再起型”(N=2,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和汉诺威大学),即第一期受资助,第二期落选,但第三期重新受资助;第四类是“中途掉队型”(N=4),即入选第一期后,第二期掉队,第三期未能回归。总体来看,“中途掉队”的集群较少,而在入选“集群”中有相当数量的“常胜将军”,且第一期资助的“集群”中有两个重新上榜,亦即第一期中共有40.5%的“集群”入选第三期。这一定程度说明,在德国“卓越计划”早期资助的“集群”中产生了一批成绩稳定且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成员。2019年,这些成员中的13所大学(或作为大学联盟)成功选入德国第三期“卓越战略”中的第二条资助路线,即“卓越大学”。它们入选的理由是,迄今为止已至少拥有两个“卓越集群”(作为大学联盟已至少拥有三个集群)。这些大学成为了德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产生的首批“第一梯队成员”,包括亚琛工大、柏林高校联盟(柏林自由大学、柏林洪堡大学和柏林工大)、波恩大学、德累斯顿工大、汉堡大学、海德堡大学、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康斯坦茨大学、慕尼黑大学、慕尼黑工大和图宾根大学。结合QS世界大学2019年排名来看,在入选德国第三期“卓越大学”的13所大学中,有9所进入前200名。从THE世界大学2019年排名来看,有6所进入前100名。这一定程度说明了德国以“卓越集群”建设为基础的卓越大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上发展历程表明,德国卓越大学建设“始于集群”又“成于集群”。历时15年的“集群建设”实现了两个重要效果。
第一,“集群”成为推动德国高校科研特色及其版图分布形成的关键动力,比如汉堡大学的“气候变迁研究”集群、不来梅大学的“地球系统中的海洋研究”集群、柏林自由大学与柏林洪堡大学共同建立的“NeuroCure”集群并致力于神经系统的疾病研究,这些集群始于2005年,并持续入选第二、三期资助计划,成为该大学研究领域的发展特色。第二,当德国政府在全德180所大学中遴选若干所“卓越大学”并予以重点资助时,“集群”也成为了具有说服力的明确指标。这一“指标”的建设持续了数十年且经历了两个资助周期,已经成为德国当下衡量“卓越大学”资质的一把可靠标尺。
图1德国大学“卓越集群”的发展历程
二、“卓越集群”与学科布局及机制
“卓越集群”不仅是大学内部学科整合的状态,同时也是资源和知识整合的一种机制。
“卓越集群”推动了德国大学内部学科的整合。从大的学科领域来看,“卓越集群”依次主要集中在生命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但“卓越集群”多数具有跨学科性质,甚至跨两个或三个学科领域。集群的学科分布及变化情况说明,德国卓越大学建设没有出现明显的学科领域偏废情况,人文社会科学虽然相对较少,但仍呈现增长趋势。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十五年的集群建设,某一学科领域申请“卓越集群”的获批数量明显增加,这一定程度证明了“卓越集群”建设对学科领域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即大的学科领域通过“集群建设”能保持和增强自身实力与竞争力。比如明斯特大学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建立了致力于研究宗教与政治关系的集群,该集群已连续获得三期资助,目前不仅汇集了来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20个专业的140名研究者,而且获得了全球范围内10个国家的加盟。研究者将在前两期研究成果基础上,以“宗教和政治:传统与创新的动力”为主题开展第三期研究。这一集群不仅在德国成了宗教研究的标杆,而且对于增强所在学科领域的整体实力及其在国际视野中的学科声誉具有重要贡献。
图2 卓越集群的学科领域分布与变化情况对比
从不同学科领域内的专业互动来看,德国科学基金会2019年的研究报告指出,“卓越集群”一定程度带动了不同学科领域内各专业的合作,即实现了“跨越不同专业边界的交流”。比如海德堡大学和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共同建立的卓越集群“3D设计材料”,拥有84名正式成员,其中教授25人、博士后16人和博士生43人,分别来自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分为分子材料、技术、应用三个研究方向。值得注意的是工程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内的专业互动非常密集,合作程度很高,相较之下生命科学虽然与自然科学及工程科学有一定合作,但更多是学科领域内各专业的合作。同样地,人文社会科学也更多是领域内各专业的合作,比如柏林自由大学独立建立的一个人文学科领域卓越集群,其研究主题是“聚散的社区:全球视角中的文学实践”,团队达100余人,分为五个研究方向:竞争中的社区、旅行、未来完美、文字流通、构建数字化社区。集群的研究人员来自文学、艺术、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化等多个学科。这说明,专业层面的互动与合作受到所在学科领域的影响。对此,卓越计划共同委员会2015年的报告指出,“工程科学与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在方法上相近,其学科领域的过渡边界具有灵活性”,这一定程度解释了“卓越集群”内各专业基于所在学科领域的互动现状。
同时,“卓越集群”作为卓越计划的组成部分,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和知识整合机制。这一机制主要表现在选拔标准、实际建设与内部组织构架三个方面。
表1三期卓越集群选拔标准对比
资助期数 |
选拔标准 |
描述 |
第一期 2006/2007 -2012年 |
科研 |
科研质量;总体科研项目和各研究领域的原创性与连贯性; 跨学科;对研究领域的预期影响;与应用相关和合作伙伴(如适用) |
科研参与者 |
研究参与者质量;科研后备人才学术训练与发展促进方案;科研中男女平等方案 |
结构 |
整合当地资源;组织与管理;对高校结构发展的影响 |
第二期 2012- 2017年 |
科研 |
国际比较下的科研项目质量;原创性与风险准备;通过跨学科增值; 与应用相关、知识转化和国内外合作伙伴 |
科研参与者 |
研究参与者质量;科研后备人才学术训练与发展促进方案;科研中男女平等方案 |
结构 |
对高校结构发展的影响;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而增值;组织、管理与基础设施;卓越集群的实施和可持续性 |
第三期 2019- 2025年 |
科研 |
国际比较下科研项目的质量、原创性和风险承担;科研项目的连贯性与通过合作的科学产出;当前对研究领域的贡献质量;对研究领域未来发展或开辟新的研究领域的积极影响 |
科研人员 |
研究参与者的科学成就;国际竞争力;群体构成的多样性 |
卓越集群中的支持结构与战略 |
对科研后备力量及其独立性的促进;促进机会平等;管理、质量保障与科学交流 |
卓越集群所在环境 |
融入大学发展规划(对于联合申请者:大学联盟的合作结构和各个大学的贡献);人员、财务和基础设施框架;与其他机构的合作、研究型教学、知识转化(如申请中提及) |
第一,从选拔标准看,在“卓越计划”启动时,网络化、校内机构合作以及资源整合成为制定选拔标准的重要思路。对此,联邦和各州于2005年通过《卓越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将“选拔标准”分为两大类:一是按照国际标准评价前期科研成绩;二是有可持续性的发展前景,其中对“发展前景”的评价着重在三方面,即“至少在一个更广泛的科学领域实现科研及人才培养的卓越发展”、“实现学科网络化和科研国际网络化的总体构想”和“通过具体且有约束力的合作协定实现高校间、高校与校外科研机构的合作”。对比三期“卓越集群”的具体选拔标准(见表1),可以发现,总体趋势是鼓励合作发展和多元参与。比如第一期强调“整合当地资源”,第二期增加了“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而增值”,第三期在“集群内合作”的基础上专门增加了“集群所在环境”的指标,强调集群与外部环境互动的重要性,比如“融入大学发展规划”“知识转化”等。
第二,从实际建设层面看,集群内实现了不同机构的合作,整合了多样化的资源体系。大学与大学之间的“共建集群”是德国“卓越集群”建设过程中的显著特点。三期对比来看,共建集群的数量大幅增长,从第一期仅柏林洪堡大学与柏林自由大学1个联盟,到第二期发展至4个,再到第三期17个且联盟内大学的数量增加至3所。从联盟的内部构成来看,部分大学此前是单建集群,但在后期却通过大学联盟的方式“共建该集群”,比如波鸿大学的“鲁尔探索溶剂”集群,在第一、二期是单建集群,而在第三期则发展为与多特蒙德大学的共建集群。也有的大学集群在第二期落选,但在第三期通过共建集群的方式重新入选。比如汉诺威大学的“量子工程与时空研究中心”未能入选第二期,但通过与布伦瑞克工业大学合作,在原有研究领域基础上推出“量子极限下的光与物质:计量学基础与应用(量子前沿)”集群,成功入选第三期资助计划;再比如慕尼黑工业大学在第一期的“宇宙的起源和结构——基础物理学的卓越集群”未能入选第二期资助,但通过与慕尼黑大学合作,共同推出“起源:从宇宙起源到生命的第一块基石”集群,成功入选第三期资助计划。
集群通常不仅是一个城市里大学之间的合作,而且吸收了当地的研究机构。比如,汉诺威医科大学、汉诺威大学和奥尔登堡大学联合建立的卓越集群“人人听力”(Hearing4all),从诊断、医疗和助听设备三个方面研究听力健康问题。该集群整合了大学、医院和工业方面的研究力量,40名研究人员(不含博士生)来自三所大学及其他相关的单位。研究分为生命周期中的听力机能缺陷、计算机辅助的听力诊断与恢复、听力精微医学——基于研究的新型干预方法、未来的助听系统四个方面。
由此可见,通过科学组织相互联通与合作的方式共建集群,不仅出于“选拔指标”的要求,现实发展也证明共建集群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原有集群的实力与竞争力。正如卓越计划共同委员会在2015年的报告中指出,“从评审小组的评价来看,合作的努力是非常成功的,比如这对联盟的科学特征、跨学科性以及国际可见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集群内的合作伙伴多来自邻近区域,充分利用了地理优势共建集群,比如位于莱茵河畔的波恩大学与科隆大学,海德堡大学与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这印证了波特所阐述的“竞争优势也越来越依赖于地方性的知识、关系和动机”。
第三,集群所取得的积极影响离不开运作良好的内部组织构架。从机构性质上看,集群本质上是由若干学科的研究者集合起来的一个研究团队,而团队是根据一定的研究主题组建的。但“卓越集群”在大学中的位置较为特殊,卓越计划共同委员会在2008年的报告中就指出,“大学的现有结构(比如院系)与集群之间存在张力,这为集群建立新的组织结构带来了改革动力”。因此,集群内部组织构架建设的核心思路在一开始就被设定为“鼓励非传统思想”。共同委员会在2008年的报告中介绍了三种组织形式,即“大学的核心科学机构(有部分自主领导结构)”“由教授和其他科学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其中有高校和校外机构的参与”和“直接隶属于高校校长会的科学家联合体,是成为高校核心机构的前身”。从实际发展来看,大部分“卓越集群”采用了第一种组织形式,但在法律关系上直接隶属于大学校长,与各学院并列。
从机构组成上看,由于大学中的“卓越集群”会与学院在资源分配上产生冲突,因而特别需要大学领导层的支持。对此,除了主席团、成员大会、办公室主任、协调人员大会以及咨询委员会外,卓越集群中还专门设立了“集群发言人”。共同委员会在2015年的报告中强调了该角色的重要性。“发言人是大学领导层主席,对经费使用负责”,是“卓越集群对内和对外的代表,既要有科学的领导力,又要有战略领导力”。该报告还特别指出发言人所扮演的“主持人角色”,即“加强联盟内各成员合作,平衡合作伙伴利益”,更为关键的是“在院系、大学和其他机构面前代表卓越集群的发展要求”。这一角色安排不仅有助于集群获得学校行政领导层的支持,其协调作用又使得集群在运行中呈现“非等级式领导结构”,这有利于鼓励合作。
从科研管理来看,“卓越集群”不以学科为导向,在实践中采用了“研究领域”的运作方式,在每个“研究领域”之下,又分为不同的“项目领域”,还包括用于改善科研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技术平台”,用于邀请访客的“交流平台”。各“研究领域”负责从内容上进一步发展集群的“总主题”,并有部分财政权。在经费使用上,“申请者可以自主申请其领域内被认为是重要的资助”,因而集群的内部经费结构各不相同,比如有的集群需要首先购买设备和投资基建,有的集群需要经费来雇佣人员,还有的需要经费来帮助科研人员更多地从事科研工作(比如资助学术休假)。由此可见,经费资助上的开放性有利于更好地适应不同学科文化,为开展科研合作创造良好条件。此外,该报告还建议,在集群评估时,“应该以科研成果的质量而非集群所开展的活动为标准”,这再次明确了“卓越集群”服务于“资助顶尖科研”的战略目标。
三、结论与讨论
德国大学以水平整齐而著称,历来反对大学等级化,但随着“卓越计划”的实施,德国大学等级分化趋势逐步形成。尽管在德国国内对此有不少批评,但“卓越计划”实际上的确促进了若干有特色、有显示度大学的出现。德国“卓越计划”国际专家委员会(IEKE)在2016年报告中指出,“卓越计划的核心是通过垂直分化来形成具有科研特色的大学”,“卓越集群”则是“加剧这一分化”的关键举措。由此可见,卓越大学与“集群”有着密切的关系。“卓越集群”不仅是推动德国科研特色及其版图分布形成的关键动力,而且也成了德国当下衡量卓越大学的的核心标尺。
与我国“双一流”计划以“学科”为基础的思路不同,德国的“卓越集群”不是以学科为导向,而是超越学科的。通过分析德国“卓越集群”的特点,可以看出两者的差异和利弊。
第一,德国的“集群建设”打破了传统的学科界限,集群内学科的跨度超越了我国高等教育话语体系中常用的“一级学科”甚至“学科门类”。一个“卓越集群”的建立,不是某个院系、某个学科的内部事情,而需要若干院系的合作。对于这一点,德国“卓越计划”在动议时就指出,“卓越体现在具体的工作联系上”。也就是说,一个卓越集群就是高校学术的一个亮点与特色,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高峰”,而非某一“学科高峰”。对比来看,我国“双一流”建设强调学科的界限。不管是一级学科还是二级学科,是学科就有边界,因为边界是学科存在的基本前提。在实践中,以学科为重心的国家政策强化了学科之间的界限,强化了学科自身的利益意识,彼此划清界限。在以学科为导向的评估中,还会出现学科的“三六九等”。在实践中,不少大学都在计划甩掉“下等”学科,只想保留“上等”学科,这会对高校的学科生态体系造成严重破坏。
第二,德国的“卓越集群”是以某一重大问题为导向组建研究团队,而不是按照传统学科逻辑集合成一个团队。以问题为导向的大型研究不仅有利于整合学科知识,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哺学科”,增强学科本身的实力与竞争力。对比来看,由于学科是知识领域和知识系统的划分,我国的“双一流”建设往往以学科的知识框架为基础,而不是以问题为导向。所谓一流的大学,应当是有能力提出一流研究问题并能够解决一流问题的大学。过于强调学科,显然不利于提出重大的问题特别是跨越不同学科领域的问题。
第三,与在学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院系结构不同,“卓越集群”不是一个各自为政的体系,其发展的基本思路是鼓励多元参与,整合大学内外的多样性资源,推动不同院系教师的交流、合作和补充。对比来看,学科往往还是以院系结构为支撑,而以学科为中心的做法又会进一步促进院系各自为政。同时,学科的界限也容易成为教师的边界。在以学科为中心的建设思路中,每一位教师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学科身份和学科领地,以学科的利益为归宿。即使有教师愿意进行跨学科的研究,常常也会面临许多组织和制度上的障碍,而且学科身份的强化和固化显然不利于跨学科研究的开展。当然,需要强调的是,德国“卓越集群”的建设并非是“为了跨学科而跨学科”,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三期卓越集群的选拔标准看出,第三期指标中避免了前两期中对“跨学科”的特别强调,而是采用“通过合作的科学产出”“群体构成的多样性”“科学交流”等淡化“学科”色彩的叙述方式,着重强调了新建集群应该“对研究领域未来发展或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有积极影响。
现代的知识生产对传统的学科制度及学科思维模式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学科边界日益模糊,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研究渐渐成为常态,新的知识生产模式已呼之欲出,而以学科为核心的一流大学建设路径,似乎有悖于现代知识生产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跨学科的知识生产对传统大学的学科组织形态也产生了冲击,而以学科为中心的建设思路却在强化和固化学科的边界。特别是,在“学科中心主义”的实践中,学科之间的等级差序加强了学科之间的利益冲突,学科整合和互补的空间日趋减缩。这不仅不符合一流大学发展的趋势,还会给大学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有鉴于此,结合德国“卓越集群”的建设经验,我国的“双一流”建设,在注重学科基础建设的同时,应当考虑如何减少学科之间的距离,模糊学科的界限,为大学内部学科之间的合作与整合,为跨学科的研究团队的涌现多创造一些制度性条件。(作者:陈洪捷,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巫锐,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