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高教研究 - 学术观点 - 正文
2011-11-14
教育部10月11日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意见征求稿,其中增加了公示环节,赋予高校确定专业方向的自主权,还规定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新专业首届毕业生进行专业评估,如果就业率过低将被要求调整或者暂停招生。
新规定要求,高校应“对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可引入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专业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在新设置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高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评估。
评估结论作为新设置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或停止招生的依据。
上一条 : 人大推出针对农村生源的自主招生方案
下一条 : 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将取消统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