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的、有创造性的人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现在我国高校主流的教育方式依然是模式化教育,这种教育模式消磨学生的个性,压抑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对此,包括杨振宁、丁肇中等在内的著名人士都曾批评中国学生“动手能力差,创新精神不足”。可见,模式化教育已经不符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与模式化教育不同,个性教育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尊严,并从受教育者的个人气质、性格、爱好、特长等出发,设定教育目标,选择适合受教育者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以促进受教育者的个性全面和谐发展。在今年的“两会”上,个性教育成为一些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南开大学校长龚克、黑龙江人大代表何文辉、重庆市政协委员欧健等都指出,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做到因材施教,而在此前的浙江省“两会”上也有代表建议“鼓励学生在共同基础上,差异性发展,个性化发展”。
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认为,只有尊重学生的个性,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和特长,为他提供适合自己的教育,他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成长为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笔者有一位同学,学习成绩不好,但文艺天赋较高,高考失利后,班主任建议她改学音乐,经过一年多的学习,以优异成绩考取本科音乐专业,后来又考上了音乐专业的研究生,现在又从音乐专业扩展到戏曲领域,并登上央视的舞台。可见,能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是多么重要。
当前,深化教育改革已经十分迫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这表明,发展个性教育不仅成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更是国家教育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
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是高校的基本职能,为履行好这一职能,高等教育改革应注重个性教育。通过发展个性教育,高校可以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职业兴趣发展的方向,培养社会各行各业所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改变一方面企业招聘不到合适的人才,另一方面大学生找不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的不平衡现象。
高校要发展个性教育必须首先转变模式化的教育观念。模式化的教育观念以教师为中心,学生是“被教育”或“被学习”,忽略学生的主体性,不能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也剥夺了学生自我选择发展的权利。而个性教育是在平等、博爱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相信学生,理解学生,不仅给予学生人文关怀,而且重视受教育者的个性,从而使学生的主体意识、独立人格和个性潜能得到发展,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格价值。高校发展个性教育,需要将这种教育的人性化观念作为最基本的理念。
在教育的人性化观念指导下,高等教育还需要在教育的独特性方面进行探索。个性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独特性教育,即开展个性教育的基点是个人独特的气质、心理、天赋、特长、兴趣、爱好、能力、认知等,其目的在于在促使学生社会化的同时实现个性化。目前已经在高校广泛使用的职业生涯测评系统为开展个性教育提供了契机,这一系统设置的“适合我的领域、适合我的职业环境、我的行业定位、我的工作定位”等问题,使每个学生对自己的特点、优势、不足和改进都有比较科学的认识,促进了学生的个性自觉。
个性教育的针对性,要求高校必须进行教学课程改革,即从教学内容的组织、教育方法、教育形式的选择到评价标准的制定等整个教学过程都必须考虑学生的独特性。特色学校,小班制,学分制,多开选修课、少开必修课,给学生较大的选择权等都是高校教学课程改革的有益探索。当前,我们在这些方面进行改革的步子不大,譬如,学分制只是同一学校内不同院系之间的学分互认,不是校际之间的学分互认,因为学校课程设置的有限性,就有可能使许多学生选不到适合自己兴趣的课程,学生这方面的潜力就得不到充分挖掘。例如,有的学生学的是英语专业,希望将来在对外贸易方面发展,但仅凭英语专业的学习是不能胜任的,做对外贸易,除了娴熟标准的英语发音之外,经济学、商业管理、国际礼仪、职业礼仪等领域的知识也必不可少。如果学校没有开设这些课程怎么办?但如果能够实现校际之间的学分互认,学生到开设这些课程的其他高校上课就可以解决问题。
个性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的个性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发展潜力得到充分挖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格价值。因此,高校课程改革要着眼于提升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大力扶持和组建教师为指导、学生为主体的各领域、各层次的科研创新或创业团队,是高校进行教学改革、发展个性教育的重要举措,不仅培育学生乐观、热情、团结协作的精神,而且对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个性教育是个性化与社会化统一的过程,应当将其与强调极端的个人主义教育区别开来。同时,个性教育是人性化教育,应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艺术化教育方式,整个教育过程应该“润物细无声”,使受教育者在不自觉中愉快地接受教育,从而最大限度地发展学生个性优势特点的创造性。
(来源:2014年5月6日《中国教育报》)